机构职责
主要职责:
(一)提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,并组织实施;按规定组织落实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;指导部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。
(二)拟订离退休干部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(三)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学习、宣传、教育、文化、体育和娱乐活动,发挥离退休干部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和社会建设中的作用。
(四)负责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经费的管理;负责部机关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。
(五)负责离退休干部的信访工作;受理离退休干部的异地安置工作,落实异地安置干部的待遇,处理离退休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。
(六)会同有关部门办理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。
(七)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内设机构:
(一)综合处
(二)政策指导处
(三)组织宣传处
(四)财务处
(五)生活保健处
(六)老部长秘书处
(七)教育文体处
(八)团结湖工作处
(九)东大桥工作处
(十)万寿路工作处
(十一)和平里工作处
(十二)西单工作处
(十三)西四工作处
(十四)北京站工作处
(十五)中关村工作处
内设机构
- 综合处
- 政策指导处
- 组织宣传处
- 财务处
- 生活保健处
- 老部长秘书处
- 教育文体处
- 东大桥工作处
- 团结湖工作处
- 万寿路工作处
- 西单工作处
- 西四工作处
- 和平里工作处
- 北京站工作处
- 中关村工作处
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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