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机构 > 离退休干部局 > 机构职能
机构职责

  主要职责:

  (一)提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,并组织实施;按规定组织落实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;指导部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。

  (二)拟订离退休干部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
  (三)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学习、宣传、教育、文化、体育和娱乐活动,发挥离退休干部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和社会建设中的作用。

  (四)负责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经费的管理;负责部机关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。

  (五)负责离退休干部的信访工作;受理离退休干部的异地安置工作,落实异地安置干部的待遇,处理离退休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。

  (六)会同有关部门办理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。

  (七)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内设机构:

  (一)综合处

  (二)政策指导处

  (三)组织宣传处

  (四)财务处

  (五)生活保健处

  (六)老部长秘书处

  (七)教育文体处

  (八)团结湖工作处

  (九)东大桥工作处

  (十)万寿路工作处

  (十一)和平里工作处

  (十二)西单工作处

  (十三)西四工作处

  (十四)北京站工作处

  (十五)中关村工作处

详细>>

内设机构
  • 综合处
  • 政策指导处
  • 组织宣传处
  • 财务处
  • 生活保健处
  • 老部长秘书处
  • 教育文体处
  • 东大桥工作处
  • 团结湖工作处
  • 万寿路工作处
  • 西单工作处
  • 西四工作处
  • 和平里工作处
  • 北京站工作处
  • 中关村工作处
联系方式
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

邮编:100125